2026年8月12日,尼日利亚国内炼厂原油供应改革出现两项新建议:允许国际石油公司网络内的生产商把原油直接交给附近炼厂,之后再到出口终端核对数量;允许在生产设施直接提货的炼厂获得价格折让,扣除基准价格中已经包含、实际却没有发生的运费和装卸费。
这两项建议预计在本周由监管机构牵头的国内原油供应义务审议中讨论。尼日利亚上游石油监管委员会官员确认方案已经摆上桌面,同时强调原油品质差异和价格调整仍待解决。当前阶段属于规则审议,正式文本、生效日期和折价公式尚未公布。

5370万桶已经到厂,98%报价量仍集中在达事实业
尼日利亚上游石油监管委员会公布的二季度数据看上去十分强劲:4月至6月,国内炼厂收到5370万桶原油及凝析油,国内原油供应义务履约率达到97.4%。一季度的监管分配量为6190万桶,生产商报价6870万桶,最终实际交付2850万桶,只相当于分配量的约46%。
两个季度相比,实际交付量增加2520万桶,增幅约88%。监管施压、国内产量上升以及生产商与炼厂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共同推动了交付改善。97.4%衡量的是实际交付量相对于监管分配量的完成程度,无法直接代表炼厂总需求满足率。
集中度揭示了另一面。达事实业炼厂第二季度申报需求6300万桶,生产商向其报价6810万桶,占全部国内炼厂报价量的98%;该炼厂最终接受5260万桶,相当于对其报价量的78%。尼日利亚原油炼厂业主协会则表示,其模块化炼厂成员没有通过二季度安排提取原油,主要原因是商业条款缺乏可行性。

国内原油供应义务约束出口,成交仍要经过报价、接受和实物交付
国内原油供应义务源自《2021年石油工业法》第109条。监管机构每月召集生产商和持牌炼厂,根据本地炼厂需求向生产商分配应当在国内报价的原油与凝析油量。生产商履行报价义务之后,买卖双方仍按“自愿买方、自愿卖方”原则商定价格和合同。
这套机制包含四个连续环节:监管分配、生产商报价、炼厂接受、实物交付。任何一环没有闭合,配额都无法变成进厂原料。监管机构在2025年曾表示,将拒绝未履行本地配额的指定原油货物出口许可;二季度数据说明行政约束已经明显提高交付率,商业成交条件仍保留在买卖双方手中。
这也解释了“生产商报价超过需求、炼厂仍称原油难买”的表面矛盾。炼厂会同时判断品级能否加工、交付时间是否匹配、结算币种是否可承受,以及到厂总成本能否支撑成品油销售。报价量充足只完成了其中一项。
两项改革瞄准从井口到终端的成本差额
第一项建议改变交付路径。国际石油公司网络内的生产商可以把附近油田的原油直接交给内陆炼厂,再在原定终端完成数量冲抵。这样可降低对干线管道的依赖,让本地生产与本地加工在地理上更靠近。实际执行需要统一计量点、所有权转移时点、品质补差和终端对账方式。
第二项建议改变价格构成。模块化炼厂通常到生产资产提货,并自行承担运输、疏运、装卸、安保等费用。若卖方仍按包含国际运输假设的布伦特或其他国际基准报价,炼厂会同时支付基准价中的物流成分和井口至炼厂的实际物流成本。
达事实业此前称,通过生产商国际贸易部门采购会增加每桶3至4美元的原料成本。拟议折让的实质,是把价格从统一终端口径调整为实际交付点口径,剔除卖方没有发生的运费和装卸费。折让幅度仍需与原油品级、装期、计量损耗和生产商可实现的出口价格一起计算。

达事实业要压低贸易溢价,小炼厂要获得可成交的产地价
达事实业的核心诉求是减少贸易部门溢价、提高本地原油确定性,并缓解购油与售油币种错配。2026年7月,该炼厂已开始以美元为本地市场油品定价,原因包括本币购油计划下原油不足,以及用美元采购原油形成的货币错配。直供若能减少中间环节,可以改善采购成本和结算稳定性。
内陆模块化炼厂面对的约束更基础。它们采购量较小,常在生产设施提货,单位疏运和安保成本更高。只有交付点折价、可加工品级和稳定批次同时成立,监管分配才有机会转化为持续进料。生产商则需要看到清晰的品级补差、付款保障和终端冲抵规则,才能确认国内直供不会削弱合同收入和出口安排。
走势取决于定价附录、品质补差和逐厂数据
下一阶段首先要看监管审议会否形成书面价格调整方法,明确基准日期、原油品级、实际交付点,以及运费、保险、装卸和损耗由谁承担。其次要看直供原油能否建立可审计的计量、所有权转移和终端对账机制。第三个观察点是监管数据能否按炼厂披露需求、报价、接受和交付量。
若改革只增加直供路线,价格仍沿用未调整的国际终端口径,模块化炼厂的成本约束将继续存在。若交付点折价、品质补差和可融资的长期购销协议同时落地,二季度的高履约率才可能扩展到达事实业以外的炼厂。
97.4%已经证明尼日利亚能够提高实物交付,市场闭环仍需逐厂成交来验证。最有决定性的下一组数据,是哪些炼厂在什么交付点实际提货、价格扣除了哪些未发生的物流成本,以及连续数月的接受量能否接近其申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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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泰伦|好望观察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