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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疫情期间,非洲华人华侨的权利和义务

我仅以普法的角度来说说非洲华侨在疫情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即是权利和义务的集合,每一件大事都是法律事件,每件大事的发生也是普法的机会。
国籍:中国为单一制国籍国家,取得另一国国籍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我文章的题目为华人华侨的权利和义务。华侨为长久在外的中国公民,这跟华人的概念小一些,华人指的是有中国血统的人,包括取得外国国籍的人。这几天闹得沸沸扬扬的”我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为什么费用需要自理”事件即是这个概念区分,确实是土生土长,但是他已经取得了外国国籍,取得外国国籍的人,非中国公民,不能享受中国公民所拥有的权利。对于一部分取得非洲国籍的华人来说,不能享受华侨回中国后的权利。
若选择回国
迁徙的权利和自由。无论何时,非洲华侨都有迁徙的权利和自由。这几天非洲的朋友圈出现恐慌情绪,有人甚至担心国家”不予接收”,这样的担心没有必要,国家有义务接收在外回国的中国人。不过现实有些残酷,肯尼亚已经决定暂停疫区国的人入境,这意味着没有国内的航班过来,没有国内的航班过来,那怎么回去成了一个问题。朋友也告诉我一个问题,他户口所在地的村庄,”劝他尽量不要回去”。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这是很无奈的,当前中国严防境外输入病例,各级行政单位压力巨大。
如实申报自己行程和健康状况的义务。如若决定回国,无论什么途径,一定要在沿途各国及中国如实申报自己的行程和健康状况。最近几起引起公愤的输入型病例都是隐瞒了自己的行程和健康状况,如河南的郭某鹏和重庆的廖女士,偷吃退烧药骗过测温仪的做法属违法行为,是否犯罪要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判断。自由即为”人我权界”,意思是我跟别人的界限,自己享受权利和自由的前提是不损害别人的权利和自由,若因为自己的自由而始别人成为亲密接触者,成为隔离对象,即为自私,即为违法甚至犯罪,可能构成刑法中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接受隔离的义务。现行的地方性法规是入境人员一律隔离十四天,是就近隔离还是在目的地隔离我没有查到明确的规定,是集中隔离还是分散隔离我也没有查到明确规定,不管什么方式,回国人员只要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就行,只要回国了,也就心安了,不要学一些欧美留学生,抱怨隔离点服务不好呀,饭菜不好吃之类。北京目前的规定是自16日起,凡入境人员一律隔离十四天,费用自理。据说各个海关入口规定有不同,地方性法规还在进一步完善之中。
享受中国医疗优惠的权利。北京这个隔离期间费用自理我不知道是否在各个省市通用,网上流传的”一天三百”我想也在大家可以接受的范围,注意这是隔离费用,类似于酒店,餐饮费用。如若真的有不幸确诊的情况,作为中国人是享有免费治疗的权利的,目前非洲的病例都为欧美输入型病例,在非华人并没有任何一例,我想非洲华侨回国确诊是基本没有的。非洲华侨回国的选择大多出于非洲医疗条件的局限,这个跟身处疫情已经爆发的欧美华人华侨还是有很大不同。
若选择留在非洲
遵守所在国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的义务。各非洲国家的情况不同,政策不同,需要遵守。
遵守所在国大使馆特别规定的义务。作为中国公民,有义务遵守大使馆规定,一般来说大使馆的规定会比非洲所在国的法律法规要求更为严格,因为国内的规定更加严格,相比于一些国家的漫不经心,还是遵守大使馆规定为好,不聚餐,少聚会。鉴于最近一意大利中国留学生在肯尼亚的任性妄为,这一点要格外强调。
获得大使馆,经商处,各民间组织帮助的权利。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要求中国公民在非洲遇到困难,可以向这些官方和民间组织寻求帮助。
机会成本: 自韩国回国天价机票事件以后,伦敦3月18日飞往北京的机票票价疯涨到18万一张,四十张票几乎被秒杀,不得不说欧美华侨的财大气粗,任何选择都是有成本的,实际上在目前很多航空公司和各国间的停航政策已经让本来就”不那么富裕”的非洲华侨能有的选择不多,虽然我前面有写乌鸦嘴的”如果疫情在非洲爆发,非洲华人改如何自处”的文章,但是就目前来看,肯尼亚的华人华侨有些反应过度,这么说吧,在疫情最严重的时候的湖北随州,我家斜对门有一例确诊,我还带着老婆去医院生了个孩子,也没有慌张到这个程度,我的经验就是,储存足够物资,做好自身防护,不要和人接触,足矣。
疫情爆发之初,海外华人华侨几乎买空了外国支援国内抗疫,尤其肯尼亚华人华侨在疫情之初行动迅速,为武汉疫情购买了大量医用物资,甚至把南航客机变成了运输机,解了燃眉之急。然而最近国内的舆论导向对回国内避难的华人华侨不是那么友好,我想这是有失公允的,在外华人华侨那么多,怎么总是报道那些负面新闻呢,无论如何,绝大部分在外中国公民都是遵纪守法的,守规矩的,困难时回祖国寻求帮助,难道有什么问题吗?愿疫情早日结束,祝大家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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